发布日期:2025-05-06 21:22 点击次数:52
“群儿戏于庭,一儿登瓮,足跌没水中,众皆弃去,光持石击瓮破之,水迸,儿得活。”
宋仁宗宝元二年(1039年),七岁的司马光在自家后院的梧桐树下,用石块砸破水瓮,完成了人生首次“破局”。这个被《宋史》记载的“砸缸救友”故事,不仅让“京洛间画以为图”,更成为后世评价司马光性格的关键注脚——当同侪惊慌失措时,唯有他能冷静审视困境本质,以超乎常人的决断力打破常规。这种直面问题核心的思维方式,贯穿了司马光从谏官到史家、从改革者到守旧派的多重人生角色。
然而历史的吊诡在于,救出困于水瓮的孩童后,司马光却将自己困入了更复杂的“巨瓮”。他用十九年光阴编纂《资治通鉴》,试图通过历代兴衰找到解决当世困境的密码,却在晚年成为新法最坚定的反对者;他年轻时力主革除积弊,暮年却成为变革浪潮中的礁石。
展开剩余88%这种从“破局者”到“守夜人”的身份嬗变,折射出的正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永恒困境。
01少年司马光聪慧异常,诚实乖巧。从6岁父亲教他读书开始,便展现出远超常人的禀赋。不仅做到手不释卷,“不知饮渴寒暑”,而且很快便能背诵《左氏春秋》,并陈说其意。后又因“破瓮救友”之事,名震京洛,深得父亲司马池喜爱。
司马池每逢出游或与同僚密友交谈,总把司马光带在身边。耳濡目染之下,司马光不论在知识层面,还是见识层面,都“凛然如成人”,受到当时许多大臣、名士的赏识。同时,随父宦游四方的经历,也让司马光拥有了超越年龄的政治洞察力。
二十岁进士及第的司马光,也不负其“早慧”盛名,成为出了名的直臣。
尤其在谏官期间,表现更甚:他窥见大宋的财政困境,在给宋仁宗上书时说:“臣恐国家异日之患不在于他,在于财力屈竭而已矣”;他深忧冗官、冗兵带来的危害,直言“每有营造贸买,其所费财物十倍于前,而所收功利曾不一二”;他预见立储之事将影响时局稳定,在宰相韩琦上书无果后,毅然充当起了引导舆论的排头兵,最终说服仁宗。
这一时期,司马光以“日进三札”的勤勉写下170余封奏疏,从裁撤冗兵到整顿吏治,从反对宰执无故迁官,到直言皇帝上元游幸、宫中宴饮过多、宫观增修过频等,尽显锐意进取,不惧皇权的真性情,俨然是改革派的急先锋。
然而在礼制战场,他的坚守又近乎执拗。皇祐四年(1052年),他三度上书反对赐夏竦“文正”谥号,最终迫使仁宗改谥“文庄”;治平二年(1065年)“濮议”事件中,他又力主仁宗为“皇考”,与英宗激烈对立。在他的认知里,礼法不仅是规则,更是维系秩序稳定的神圣契约。
而这种思想的源头或可追溯至其父司马池的言传身教——司马光五六岁时,有一次玩青核桃,核桃皮却怎么也剥不开,便求助姐姐。姐姐也没法子,离开去找旁人求助。这时,旁边的婢女拿来开水一烫,核桃皮便脱了。姐姐回来后,问是谁做的,司马光说:“是我。”
此事被一旁的司马池看在眼里,当下就呵斥司马光:“小子何得谩语!”
这件事给司马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,一辈子引以为戒。更将“君实”作为自己的字,与“光”的寓意相对,“正以浮光之名不美,故反其义而字君实耳”。
此后,“蹈仁履义,以德自显”便成为他人生的至高理想。
正是这些经历共同浇筑出司马光的人格——既有破局者的锐意创新,又有守夜人的道德洁癖。然而,宦海沉浮毕竟不是“以石破瓮”可比,有些“瓮”可破,有些“瓮”需守,最难的不是辨明“破”与“守”的界限,而是打破困局后,如何让飞溅的瓦片不至划伤道义的底线。
02熙宁二年(1069年),王安石在神宗支持下推行《青苗法》。
在王安石的构想中,《青苗法》实施后,官府借出余粮,可解百姓燃眉之急,而秋后收回利息,又可增加国库的收入,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举措。但司马光敏锐地察觉到,《青苗法》如果实施不当,很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榨取盘剥百姓的苛政,“县官放钱取息,较商贾盘剥更甚!”。
虽说二人的出发点都是“为民生计,为国家谋”,但“拗相公”与“司马牛”的碰撞,结局早已注定——熙宁四年(1071年)四月九日,司马光看到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“进拒谏之计”、“用残民之术”而被罢官,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,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,退居洛阳。
但事实上,司马光并没有直接到洛阳过退休生活。他离开京城后,先是到陕西任职,以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。到任后,司马光发现新法实际执行后的弊端,比在京城听到的更加严重。他在如此压抑的环境下感到无比郁闷,写下了《登长安见山楼》一诗:
到官今十日,缠得一朝闲。
岁晚悉云合,登楼不见山。
司马光在永兴军任职时间虽只有几个月,却正逢关中饥馑,盗贼四起。可即便如此,陕西提举常平司仍通过《青苗法》加重对农民的盘剥,使农民借陈米一斗,到期就要缴纳小麦一斗八升七合五勺或粟三斗,收取的利息已经超过了民间富户之家。
司马光认为,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,而且随意提高利息,会迫使农民无论在丰年还是灾年,都常受饥寒,《青苗法》将危害民生。更有甚者,有地方官为了追求政绩而额外勒索。
因此,司马光上书朝廷,请求让第四等以下农民借贷青苗钱不取利息,或只纳一斗二升。同时,他还请求暂时免除连续受灾两次的地区所欠的青苗钱,并指示其下属官员,不得执行朝廷文件,不许再催促农民缴纳青苗钱。
然而,这一切都被朝廷否决。司马光心灰意冷,再次辞官,决定担任闲职。
此后的十五年,是司马光的失意岁月,却也是他一生创作力最旺盛的时期。在刘攽、刘恕和范祖禹等人的协助下专心编撰《资治通鉴》,完成了这部294卷的巨著。
他希望以修书的方式,践行一个文人的使命,在《进资治通鉴表》中,司马光对宋神宗说:“虽身处于外,区区之心,朝夕寤寐,何尝不在陛下之左右。”
他试图找到破解现实困局的终极方案,在《稽古录》中,提出“治乱之原,古今同体”的历史观;通过对崔祐甫任相期间“二百日除官八百员”的批判,警示王安石“三不足”的激进;对唐德宗“多涉亲故”的质疑,也暗含对北宋党争的担忧。“专取关国家盛衰,系生民休戚,善可为法,恶可为戒者”,每段史评都是刺向现实的投枪。
但历史经验的沉重性,也在悄然改变这位破局者的思维模式。他在故纸堆中反复验证“祖宗之法不可轻变”的真理,也逐渐变得保守。以致于元丰八年(1085年)重返政坛时,带着《资治通鉴》完稿的司马光,已从锐意改革的谏官蜕变为传统秩序的卫道士。
03宋神宗驾崩后,年仅九岁的赵煦登基为宋哲宗,由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。
高太后对新法深恶痛绝,司马光亲眼目睹百姓因新法“痛不欲生”,二人一拍即合。
起初,司马光还是主张“择新法之便民益国者存之,病民伤国者去之”的,强调甄别取舍。并曾向高太后呈递《乞开言路状》,恳请广开言路。然而,当大权在握,他早年指责王安石的“独断专行”那颗子弹,如今不偏不饮地正中了自己的眉心。就连好友范纯仁的劝诫,“废法当如剥茧抽丝,不可操之过急”,司马光也充耳不闻。
执政的十六个月里,司马光上百道奏疏,先后废除保甲法、免役法等新政,将神宗与王安石重用的新党大臣一一贬黜,全盘推倒重来。这场政治变革一直持续到高太后离世,史称“元祐更化”。
元祐元年(1086年)三月,免役法废除的消息传至江宁。病榻上的王安石老泪纵横:“这是我与先帝耗时两载苦心钻研的新政,为何也要废止?”同年,王安石在悲愤中病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司马光从未恨过王安石,他反对的只是在他眼中“祸国殃民”的新政。王安石去世后,他在给吕公著的书信中写道:“介甫文章节义皆有过人之处,然执拗任性,不通世务……朝廷宜厚加礼遇。”
这对儿政敌都自认站在制高点:王安石只看到新政的蓝图,司马光只看到执行的恶果,却都怀着“为国为民”的赤子之心。当年王安石不惜与亲友决裂推行新法,此刻司马光在生命的最后时光,也近乎偏执地要废黜新政。
王安石去世五个月后,六十八岁的司马光溘然长逝。噩耗传来,京城万人罢市祭奠,数万百姓自发护送灵柩返乡,哀荣之盛,可见民心。
然而新旧党争并未随他二人的离世而终结,反而沦为互相倾轧的工具。
绍圣元年(1094年),司马光身后遭黜,险些被开棺曝尸。宋徽宗时,奸臣蔡京推行党禁,又将他列入“元祐党籍”,并在全国立碑昭示“奸邪”。好在,百姓心中他仍是无可指摘的“司马相公”——长安石匠常安民接到刻碑令时,坚持不肯:“天下人皆谓司马公正直,今反称奸邪,我不忍下刀。”官府威逼之下,他只求:“若必刻碑,请隐去‘安民’二字,以免后世指摘。”
他的“改革”与“守旧”,终究不为私利——当历史的烟云散去,那个“典地葬妻”的贫寒宰相,那个临终仍攥着奏稿的老臣,只是用一生在践行“蹈仁履义,以德自显”的理想而已。
04那个砸破水缸救人的少年,虽然没能砸碎历史的魔咒,但作为北宋最后一位“文正”公,他终究在历史长河中立下了一座丰碑。
他的形象早已不是简单的“改革派”或“保守派”标签可以概括——他是《训俭示康》中“世以清白相承”的家族典范,也是《渑水燕谈录》记载的民间自发供奉的“百姓宰相”。他用生命演绎了传统士大夫“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”的终极命题。
或许,他未能挽北宋倾颓之势,但其将个体生命融入了历史长河的探索当中,早已超越“成败”的评判,成为中华文明精神图谱中永恒的参照。
“孔子上圣,子路犹谓之迂。孟轲大贤,时人亦谓之迂阔。况光岂免此名。大抵虑事深远,则近于迂矣。”
发布于:河南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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